盐城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2. 人员
2.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3、启动
3.1、车辆启动前应检查起动、转向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
3.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可以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维修人员。
4、行驶
4.1、叉车在运行时,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4.2.1、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4.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可以选择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4.3、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
5、作业
5.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5.2、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5.3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5.4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5.5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5.6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5.7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5.8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5.9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设备经理同意。
6、停车
6.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
6.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6.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7、充电
7.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7.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8、维护
8.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8.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8.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9、罚则
9.1 无论违反本规程哪一条款,只要造成严重人员伤害、财产严重损失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给予罚款、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其行为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