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企业叉车维修成本控制降低和叉车维修程序的规范化,企业内部制定的以下方法。
A、企业叉车出现故障后,叉车驾驶员一律填写报修单,写明故障、报修人、报修人的联系方式,盐城叉车叉车所在的设备部门主任科员以上人员(包括主任科员)签字确认,方可报修。如不符合以上所要求,东莞叉车维修人员可以拒绝修理。
B、企业叉车维修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衡丰叉车公司的维保人员要告知报修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经确认无误后,才能更换。维保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必须用标签注明该配件的叉车编号及更换的日期予以保存。
C、企业维修好的叉车。要在东莞叉车维修人员处领取叉车钥匙,才能开走。不得私自搭线或用其它钥匙开走叉车。否则,一切后果自己自负。
D、在企业维修好的叉车。衡丰叉车公司维保单位出具维修服务单,服务单上写明日期、叉车编号、故障、配件型号及数量。服务单上字迹要工整,空白处要用笔划掉。最终,报修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在服务单上签字认可(签名必须正规可辨);
E、若东莞叉车维修人员在维修中发现叉车的故障是因为违章操作或没有按照叉车点检的要求发生的故障,立即告知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和叉车操作人员到场查看。确认后,盐城叉车一律按照叉车维修及配件的15%给予罚款。
F、若维保单位人员用旧件代替更换的配件或没有更换配件,在服务单上写明更换配件。一经发现,更换的配件不予走账,并给予2000元的罚款。